《一路朝阳》正在如火如荼地热播中,该剧目前已经更新总集数的一半左右,李慕嘉和田蓉的结局走向愈发明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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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若不出意外的话,李慕嘉肯定是要跟黎明走到一起了,而田蓉和李万兵俩人虽然三观不太一致,但以李万兵秉性,终究会向田蓉低头。
正当我满心欢喜地以为原著小说的圆满程度也不过如此时,现实却狠狠地打了我一记耳光。
首先,原著里的李慕嘉十分的恶毒,抢了田蓉在金达律所工作的机会后,不仅丝毫没有愧疚之感,反而觉得就算自己不去,也轮不到田蓉。
其次,原著里的李慕嘉十分的贪财,具体表现为《一路朝阳》原著中,李慕嘉两次索要10万分手费,最后高嫁江中亮。
第一次索要分手费
早在认识丁之谭前,李慕嘉就已经谈过许多场恋爱,当时田蓉叮嘱李慕嘉最多的话,就是千万不要轻易交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。
可是李慕嘉却不以为然,她甚至还在心底里对田蓉冷嘲热讽,说了她怎么不把这一套用在自己身上,未免太双标了之类的话。
后来遇到码农丁之谭后,她一度想将田蓉从合租房赶走,好让丁之谭跟自己一起住,因为丁之谭说全部房租由他来付。
最后等到真的跟丁之谭住在一起了,她又开始嫌弃丁之谭不会同田蓉一样帮自己烧火做饭,收拾房子。
丁之谭打工三年攒下了五十万,本打算买个二手房,可是李慕嘉却一心想要住又新又大的好房子,于是乎丁之谭就想着碰一碰运气炒个股。
末了五十万赔得只剩三万,李慕嘉眼看靠不住了就提出分手,并带着母亲跟未来公婆在银行门前大吵了一架,带着十万块走人了。
第二次索要分手费
拿了丁之谭给的十万青春补偿费后,李慕嘉决定要在偌大的北京城买套房定居下来,但因为她并没赞下什么钱,所以就只好厚着脸皮问父母要。
李慕嘉的父母掏出了八万块棺材本,可是最终还是差了三万块钱,于是乎李慕嘉就打电话向田蓉哭诉,田蓉跟她在原著小说里的交情很浅,再加上她没明说自己要借钱,所以就跟这套房子失之交臂了。
也许是上天垂怜她,于是就又给了她一次跨越阶层的机会,而这个机会就是让她结识到了在华尔街做投行经理的黎光。
李慕嘉跟黎光谈恋爱的时候,就知道黎光有一个老婆居住在海外,可是她还是心安理得上了黎光的床,沉浸在黎光给她编织的美梦当中。
只是黎光很快就将她抛弃了,并且请了最好的律师跟李慕嘉谈判,最终李慕嘉差点背上了敲诈的罪名,只好拿着十万块灰溜溜地离开。
最后为钱嫁江中亮
被黎光分手后,李慕嘉又辗转遇上了正在创业中的蔺达,据说他年纪轻轻已经是身价几个亿的明星创业人了。
不过他并没有为了李慕嘉驻留太久,因为李慕嘉已经年近三十,用不了几年就要皮肤松弛,跻身老太婆行列了。
而且比上一次还惨淡的事情是,李慕嘉这回连一毛钱都没分到。
眼看着自己都到奔四的年龄了,李慕彻底地慌了神,她再也不敢挑三拣四了,只要能当上阔太太,不管什么样的人,她都能够坦然接受。
就在这时,喜欢男人的江中亮出现了,本来他是不打算娶妻生子的,奈何父母想让他有个后,否则就整日里喋喋不休,恰巧李慕嘉长得好看,又见过世面,再适合娶回家当花瓶也不过了。
而李慕嘉见自己最后的机会来了,咬咬牙直接就嫁了。